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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体局人事股 日期:2018-07-06 13:49 来源:穆棱市教育体育局  

牡丹江市教育局  

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牡丹江市财政局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牡教联(2018)4号  

关于开展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く黑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判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8)27号)要求,为认真落实我市新一轮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任务,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向西藏日喀则市、新疆阿勒泰地区和兵团十师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建立西藏日喀则市、新疆:阿勒泰地区和兵团十师与我市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资源常态化机制,缓解受援地优秀教师不足矛盾,切实加强受援地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自给能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斤等四部门《关于印发く黑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8)27号)要求,选派优秀教师赴西藏日喀则市、新疆阿勒泰地区和兵团十师支教。援藏援疆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援藏援疆的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同时承担教学任务。  

三、选派要求  

(一)援藏援疆教师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高中学段原则上从重点高中选派。  

(二)选派援藏援疆的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不怕吃苦,身体健康近5年一直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具有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至少3年,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援藏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应高原工作环境,要求全部为男性。援疆教师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同等条件下,45周岁以下优先选派,夫妻双方同时申请援疆或有方正在援疆的优先选派。  

(三)援藏援疆教师每批在藏在疆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左右。支教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人员的,须及时补充(从已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或由返回人员所在地市选派),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连续性。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藏留疆工作。  

四、管理方式  

支教教师在藏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学校与受援地共同管理,以受援地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受援地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与我省援藏工作队、援疆前方指挥部共同负责我省援藏援疆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政策待遇  

(一)选派的援藏教师有关待遇可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对口支援西藏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1)58号)有关规定执行,选派的援疆教师有关待遇可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对口支援新疆千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执行组通字(2011)58号和组通字(20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省教师进藏进疆支教作为教育援藏援疆项目,列入我省“十三五”援藏援疆规划。支教期间所需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必要的教学设备、药品支出、开展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从我省“十三五”援藏援疆规划内资金解决,由援藏工作队、援疆前方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三)援藏援疆教师在臧在疆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行政、工资关系,援藏援疆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援藏援疆期间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援藏教师同时由西藏按照当地同类同级别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援疆教师同时享受新疆所在地区同类同級别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了体现对援藏援疆教师的关怀,参照《关于调整我省援疆、援藏干部人才补助标准的通知》(黑组通字(2012)1号)、《关于调整我省援疆、援藏干部和人才补助标准的通知》(黑组通字(2018)15号),由派出单位给予援藏教师每人每月3500元补助,由派出单位给予援疆教师每人每月3000元补助,另作一次性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按照有关规定,受援地将为每位支教教师购买援藏援疆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每年组织在藏在疆期间体检一次。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援藏援疆教师继续在原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支教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省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援藏疆教师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可不参加受援地在寒暑假组织的活动和学习。寒暑假返乡产生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单位报销一名家属进出受援地的交通费。  

(四)援藏援疆教师在藏在疆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基层任教经历,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职务)的任职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作为其评聘职称(职务)的条件。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评审时,应对援藏援疆教师给予重点倾斜。援藏援疆期间符合上一级职称(职务)评聘条件的,可在原选派单位申请参加职称(职务)评聘,不占学校职数;符合受援地上级职称评聘条件的,可在西藏、新疆参加职称评聘,不占受援学校职数。援藏援疆期满回原选派单位后,在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规模允许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应按在藏在疆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子以聘任。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援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黑发改西部(2016)538号)有关规定执行。援藏援疆教师工作期满后,原则上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在藏在疆表现情况妥善安排工作。各单位不得将援藏援疆教师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援藏期满后如原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制,由派出单位所属教育局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各派出学校应在援藏教师轮换结束后,及时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及职务。各地教育局在援藏援疆教师返回后3个月内,将工作安排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其他有关激励政策由派出地和所在单位参照现有同类援派人员的待遇研究确定。  

(五)建立援藏教师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根据人员管理权限,由我省援藏前方工作队、援疆前方指挥部会同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以受援地教育部门为主,对援藏援疆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树立正确导向,对于援藏援疆期间表现优秀、受基层欢迎的优秀教师,西藏、新疆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作出突出贡献的,西藏、新疆征求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援藏援疆期问考核不称职或援援疆期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实施  

(一)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8)27号)要求,由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新疆阿勒泰地区和兵团十师结合职能分工共同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市)教育局落实人员选派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该工作任务纳入我市“十三五”援藏援疆规划。市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协调落实相关经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相关激励保障政策。  

(二)首批选派的援藏援疆教师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位。  

七、具体工作步骤  

(一)组织好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各县(市)教育局根据选派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市选派援藏教师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向广大教师公布选派职位、人选选条件及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援藏援疆工作,严格按照名额落实选派人员,组织实施好选派工作。  

(二)对人选进行初审、体检和考核。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援援藏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附件1)和《援疆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附件2)的要求,按照选派援藏援疆教师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针对性体检,费用由当地教育局负责。要认真组织考核,提出人选名单。7月11日上午1:00前,各县(市)教育局将本地选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4)纸质版一式5份、援藏援疆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5份、考核材料纸质版式2份、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公章)报牡丹江市教育局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rike0453g163.com。  

(三)确定援藏援疆教师人选。牡丹江市教育局汇总后将选派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斥将按照各市(地)教育局上报援藏援疆教师初步人选名单及材料,按照差额原则,择优推荐,经援藏前方工作队、援疆前方指挥部审核同意后,确定支教人员名单。  

(四)组织集中培训和进藏进疆。按照受援地教学街安排,所有援藏教育管理人员于2018年7月到位,援疆教育管理人员和援藏援疆专任教师于8月初到位。教育管理人员到位后,须须尽快熟悉受援学校情况、研究制定学校管理和教学计划,确定援藏援疆教师教学和管理目标任务。出发前,由省教育厅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后统一进藏进疆。  

牡丹江市教育局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援藏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  

2.援疆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  

3.黑龙江省援藏教师基本情况表  

4.黑龙江省援疆教师基本情况表  

5.援藏援疆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此页无正文)  

附件1:援藏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  

附件2:援疆人员选派任务分配表  

附件3:黑龙江省援藏教师基本情况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4:黑龙江省援疆教师基本情况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5:援藏援疆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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