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元年(1909年)农历闰二月十九日,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吉林省巡抚陈昭常奏请朝廷,升改穆棱河分防知事厅为穆棱县,四月议行。宣统二年(1910年)农历三月初八日,第一任知县到职办公。隶东南路道。
中华民国2年(1913年),穆棱县设县公署。民国3年(1914年)农历六月,隶吉林省依兰道,民国18年(1929年)四月十二日(5月20日)改穆棱县公署为穆棱县政府,归属吉林省辖,为三等县。民国19年(1930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4月26日)县治迁址八面通镇。
伪满大同2年(1933年)穆棱县政府改为穆棱县公署,为三等县。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10月11日,穆棱县改属滨江省。康德4年(1937年)12月1日,改属牡丹江省。康德5年(1938年)10月,县治迁址穆棱街。康德10年(1943年)10月1日,改属东满总省。康德12年(1945年)5月28日,改属东满省。1945年8月9日,苏联红军解放穆棱县城,伪满县公署垮台。
1945年8月19日,以王槐卿(伪满穆棱街长)为委员长,由伪官吏组成的穆棱县复兴委员会在穆棱街行使县政权。同年9月10日,以马海涛为县长的国民政府,取代复兴委员会。同年10月5日,东北国民军牡丹江军区派陶雨峰、刘野亮来穆棱组建绥东军分区;同年11月中共牡丹江地委派于忠友等来穆棱县建政,组建中共穆棱中心县委,同年12月31日又派尚景波来穆棱出任副县长。由于马海涛死心塌地追随国民党反动派,1946年2月1日,于忠友、陶雨峰率驻穆棱的人民武装,解散了国民政府,以马朝德为县长,尚景波为副县长的穆棱县民主政府在穆棱街组成,隶牡丹江地区。同年4月12日改隶绥宁省。同年9月25日改隶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1月5日,穆棱县一分为二,南穆棱县设治于穆棱街,北穆棱县设治于八面通。
1947年6月15日,改南穆棱县为穆棱县,北穆棱县为穆北县。1947年10月1日,撤销穆北县建制,所属行政区划合并于穆棱县,县民主政府设治于八面通,隶牡丹江省。
1948年7月9日,穆棱县改属松江省。
1949年3月,穆棱县民主政府改组为穆棱县人民政府。
1954年3月23日,县第一届一次人代会选举产生穆棱县人民委员会。同年6月22日,改属黑龙江省。
1967年4月21日,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穆棱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9月29日,县第八届一次人代会,选举产生穆棱县人民政府。
1995年4月8日根据国家民政部民行批〔1995〕18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民行地〔1995〕33号文件精神,撤消穆棱县,正式设立穆棱市,穆棱市人民政府成立。
节选自《穆棱县志》